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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创工作新局面

2008年8月18日12:10

  科学发展观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纪检监察机关解放思想,首要的就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坚决破除各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努力形成适应科学发展的新思维、新方法和机制制度,创造性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惩治腐败是能力、有效预防腐败更是能力,查处腐败是政绩、教育保护干部也是政绩的反腐观,始终坚持服务发展不动摇,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来把握,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行动,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同频共振、和谐相生。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切实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的环境。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科学发展观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作用,创新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风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于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教育人、挽救人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工作成效。出台政策、制订制度、部署工作、查处案件、处理问题,都要始终围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工作、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准。

  五是坚持敢于碰硬、善于攻坚。首先,要认识到解放思想不是“纪律松绑”,必须以党纪国法为底线,以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治方向和纪律上的保障。坚决防止打着解放思想的旗号规避党纪国法的行为,更要防止打着解放思想的旗号“闯红灯”,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其次,要认识到解放思想不是“胡思乱想”,必须结合实际,必须求真务实,必须以优良的作风做保障。解放思想最根本的要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不可脱离实际、不可违背民意、不可盲目行事、不可劳民伤财、不可一意孤行、更不可胡作非为。

  六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坚决破除经验至上、因循守旧的惯性思维,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立足反腐倡廉实际,抓创新、抓特色、抓关键、抓落实,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突破、新成效。根据中央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制订并实施今后五年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规范、有序、创新的惩防体系建设。同时,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安徽省六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 胜    
  • 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 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实
    ——四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
  •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
  •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案件检查工作
  •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新台阶
  •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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