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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健全巡视制度 加强党内监督

2008年8月8日11:02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听取高检院赴山东、湖北、重庆三省市检察机关巡视组的情况汇报。高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要不断健全巡视制度,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暂行规定》下发后,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制定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暂行规定》。三年多来,高检院党组共对16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并对已巡视过的10个省级检察院落实巡视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实践证明,巡视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曹建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巡视工作要把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巡视的重点对象。要突出抓好巡视的重点内容,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及执行高检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过程中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情况;对高检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高检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批评意见。要把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建议督办落实工作办法》,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抓好巡视建议的落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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