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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档案,其基本成分如下:(1)会议类:包括纪委全体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厅局长办公会、纪检监察工作会、审理工作会、信访工作会、教育工作会以及召开的区域性工作会等会议形成的材料。(2)综合类:包括各种指示、通报、请示报告、上级指示和下级纪委的报告等文件材料。(3)组织机构类:包括本机关和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任免及机构设置情况等文件材料。(4)政研宣教类:包括各种专题调查、教育培训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及刊物简报和各种汇编书籍等。(5)事务类:包括文书事务、行政事务以及机关党务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6)案件检查类:主要是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进行违纪案件检查或案件复查工作所形成的材料。(7)案件审理类:主要以审理部门形成的档案为主,包括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并批复的审批案件材料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备案案件材料。(8)信访类,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或举报中心)在接待来信来访工作中,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工作形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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