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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推进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2)突出重点。反腐败的重点,放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
(3)从领导干部做起,首先从高级干部做起,包括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
(4)严格依法办案。对违纪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该撤职的要撤职,该判刑的要判刑,该重判的要重判。对于严重干扰、阻碍查案工作的,要坚决处理。
(5)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但要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群众举报的问题,要由专门机关负责,依法查处。
(6)惩治腐败与扶持正气相结合。在坚决克服腐败现象、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廉洁奉公、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弘扬勤政爱民、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新风尚。
(7)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最基本的,要靠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政策法规。
(8)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一齐抓,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负责;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9)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切实支持他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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