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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及其配偶个人申办因私出国(境)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外国长期居留证有哪些规定?
 

  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在办妥因私出国(境)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要向所属地区和部门党组织报告并登记。报告登记的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职务、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证件号码和证件的使用情况等。领导干部不得在国(境)外办理退休或辞职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前往港澳通行证、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证。已办理的,本人要主动向所属地区或部门的党组织报告,(中央管理的干部,要向中央组织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出国定居或办理了外国长期居留证的,领导干部本人要向所在地区和部门党组织报告,其中,中央管理的干部在向所属地区或部门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向中央组织部报告。[200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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