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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建立“四项制度” 发挥信访信息作用

2008年8月18日17:22

  宝山区坚持把提供信访信息作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有效举措,探索建立了提供信访信息“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月度信访情况通报制度。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每月分别将本单位受理的反映科以上领导干部和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成员的信访情况,经过一定的筛选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相互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建立了季度信访分析专报制度。每个季度就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主要特点、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区委、区政府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形成季度信访情况专题分析报告,专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区委、区政府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决策和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发挥辅助决策作用。

  三是建立了半年度信访情况汇报制度。每半年将处级领导干部(单位)的信访情况进行梳理,并分别专报或通报给分管的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以此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发挥推进“一岗双责”作用。

  四是建立了信访信息即时提供制度。按照领导的要求,及时将相关的信访信息提供给本委有关室和有关职能部门,帮助他们掌握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


来源:宝山区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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