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市信息 >> 正文
 
浦东新区强化工作机制 确保“问责、追究”的落实

2008年8月14日14:29

  为进一步强化新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问责难、追究难问题,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细则的同时,2008年,新区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行政问责、责任追究的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对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有关制度和情况的宣传。建立行政问责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将《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工作规程》和《浦东新区行政监督违纪违规线索移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建立违纪违规举报、投诉制度,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畅通各种渠道,便于群众投诉、举报;建立了行政问责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区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向区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进行通报,将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有关情况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专网上公布,增强透明度,扩大知晓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加大问责力度。为进一步解决问责难、责任追究难的问题,新区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新区新闻办、法制办、建交委和质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联系点制度,加强了对新闻媒体曝光、效能投诉、违法违规用地和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案件线索的收集和移送,重点对政令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的问责和责任追究,从而形成了监察部门监督、各单位主抓的局面。

  三、进一步探索创新,加大监督力度。按照上海市“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要求,新区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为抓手,建立“权力责任机制、运作规范机制、网上运行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网上监督”,进一步强化社会及舆论监督;同时,新区各委办局及街镇以《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为主体,制定出本单位及专项领域行政首长问责办法细则,进一步明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建成新区“1+N”个行政问责制度体系,从而营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截止2008年6月30日,新区已对11起20人实施了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其中,诫勉谈话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通报批评4人,撤销职务7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


来源:浦东新区纪委      
  • 浦东新区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 浦东新区浦发集团以三个结合认真落实"七个不准"规定
  • 浦东新区检察院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
  • 浦东新区金桥镇财政性资金监管系统介绍
    ——上海市“三个更加注重”资金监管领域试点工作交流之二
  • 浦东新区请党外人士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建议
  • 权力运行看得到 百姓意见听得到
    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43项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审查、批复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