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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为困难群众上门发放“法律援助证”

2008年8月12日13:36

  近日,宝山区司法局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新一轮“法律援助证”上门发放活动。今年发证对象主要集中于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凡是持该证的公民在有效期内申请法律援助时,都将享受免于经济审查的优惠,得到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近年来,宝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首家推出持证对象可享受宝山区内所有法律服务机构的免费法律服务,即持证对象在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属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可享受免费的法律咨询、代理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为方便群众申请,区司法局和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率先主动为区内275名困难群众上门发放了法律援助证,确保法律援助真正关注民生。


来源:宝山区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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