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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采取联合立项方式对政府重点项目实施效能监察

2008年5月13日15:38

  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和大额度资金运行状况公开透明,最近,长宁区纪委、监察委采取与各部门、街道(镇)纪检监察组织联合立项的方式,对区域内市政道路拓建工程、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执证许可、社区社会性帮困救助资金、政府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等30项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热点重大项目运作管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强监察力度,规范运作程序:一是加大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力度,凡被列入重大项目、重要资金使用立项的项目,纪检监察组织都要参与讨论决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二是加大执行监管制度的力度,通过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制度,执行“预算资金记录单”制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强化用制度管权、用制度办事的意识,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三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区纪检监察委和街道财政、监察等部门对重点项目、重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绩效评估,加强对民心实事工程项目的效能审计,强化“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不断提高政府重点项目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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