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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加强环保执法力度 形成执法后督察制度

2008年10月23日14:49

  今年以来,市区(县)环保部门以市领导关于郊区“三废”整治的批示为动力,以执法后督察为抓手,完善机制,推进执法,形成了“全社会监督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执法后督察检验工作成效”的执法工作格局。

  年初,市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的通知》,重点是强化违法案件处理的结案要求,完善结案后的日常监管制度;深化层级监督制度,将后督察工作情况纳入执法效能评估体系,探索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全过程监督监管的长效机制,并于四月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重点案件后督察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了一次全市范围的后督察检查工作。全市共检查有关企业1600家,其中挂牌督办企业60多家,重点信访件约190家,2007年依法被行政处罚和限期治理的相关企业1300多家。从后督察结果看,大部分挂牌督办企业已完成了督办要求。信访案件通过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等,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些疑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来源:市经济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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