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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委制定印发《关于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7月21日9:28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委就贯彻落实今年6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的《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下发了通知,要求本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的精神,牢记宗旨、转变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带头过紧日子,为全社会作表率。

  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中央纪委、监察部重申和提出的十条要求,并根据市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级机关将经常性预算开支压缩10%、鼓励区县机关将经常性预算开支压缩5%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增收节支。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于8月底前书面报市纪委、市监察委。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令行禁止。对贯彻不力的要予以严肃批评,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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